新住民語文課程「創造文化新篇章」說故事比賽
發佈者 :
石教學組長
比賽辦法
一、 參賽資格:
(一) 全國各縣市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,113學年修習新住民語文課程
之學生,包含越南、印尼、 泰國、柬埔寨、緬甸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 7
國語文。
(二) 需為經縣市教育局處推薦報名,或經各縣市辦理相關競賽遴選,取得縣
市代表資格之學生,以各縣市教育局處最後核定名單為準。
二、 報名組別說明:
(一) 教育階段組別:
分為「國小一~三年級組」、「國小四~六年級組」、「國中組」共三組。
(二) 參賽名額:不分教育階段組別,由各縣市推薦報名,各縣市參賽名額分配詳見附件三。
(三) 組別限制:每組皆為個人參賽。
參賽規定:
(一) 口語表達語言說明:
1. 說故事比賽口語表達請全程以「中文」為主,新住民語文為輔
(越南、印尼、 泰國、柬埔寨、緬甸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 7 國語文)。
2. 故事內容須包含 10 (含)個新住民語單字,並分別以中文及新住民語陳述一遍,超過 10 個以上部分不予以計分。新住民語單字將在「初賽影片繳交表單」、「決賽確認表單」填寫。
一、 參賽資格:
(一) 全國各縣市公、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,113學年修習新住民語文課程
之學生,包含越南、印尼、 泰國、柬埔寨、緬甸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 7
國語文。
(二) 需為經縣市教育局處推薦報名,或經各縣市辦理相關競賽遴選,取得縣
市代表資格之學生,以各縣市教育局處最後核定名單為準。
二、 報名組別說明:
(一) 教育階段組別:
分為「國小一~三年級組」、「國小四~六年級組」、「國中組」共三組。
(二) 參賽名額:不分教育階段組別,由各縣市推薦報名,各縣市參賽名額分配詳見附件三。
(三) 組別限制:每組皆為個人參賽。
參賽規定:
(一) 口語表達語言說明:
1. 說故事比賽口語表達請全程以「中文」為主,新住民語文為輔
(越南、印尼、 泰國、柬埔寨、緬甸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 7 國語文)。
2. 故事內容須包含 10 (含)個新住民語單字,並分別以中文及新住民語陳述一遍,超過 10 個以上部分不予以計分。新住民語單字將在「初賽影片繳交表單」、「決賽確認表單」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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