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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除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外,不得重複參加軍人保險、勞工保險、農民健康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。

發佈者 : 陳人事管理員
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除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外,不得重複參加軍人保險、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。故公保被保險人如同時有2種職業而符合參加公保及其他社會保險者,應擇一參加,不得重複參加2種保險,如有違反強制性規定者,其已重複參加之公保,不生保險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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